新闻办于2008年5月30日(星期五)16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救灾捐赠款物接收、使用和监督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江亦曼] 5月12日晚和5月15日,我们分别通过媒体和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发出了国内呼吁和国际呼吁,截至5月29日18时,全国红十字系统已募集社会捐赠款物价值103.32亿元人民币,其中总会及直属单位到帐捐款36.05亿元,物资价值 3.35亿元(未包括国际联合会呼吁额,香港、澳门红十字会及台湾红十字组织的捐款额);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报告接收捐款50.9亿元,物资价值13.02亿元。
由于此次捐赠数额巨大,中国红十字会加大了对捐赠款的监督和管理。对于捐赠款物的调拨、分发、使用情况,红十字会和其他接收捐赠的部门一样,接受政府部门的审计及社会监督。国家审计署已于5月14日进驻总会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将每月向社会公布。我会已多次通过媒体向社会郑重承诺:本次地震捐赠款物将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贪污、挪用救灾款物,有明确捐赠意向说明的款物将按捐赠者的意愿进行定向使用。
在这次抗震救灾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全国人民的爱心涌动,也感受到了世界人民对中国人民的人道情怀。在这次抗震救灾中有10万余名红十字志愿者与我们并肩同行。借此机会,要特别向他们说声谢谢!感谢他们的无私奉献和无畏精神!我也要特别向境内外的所有捐赠者说声谢谢,感谢大家对中国红十字会的信任!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管好、用好这笔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