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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捐赠应是侨务部门一项长期工作 已形成“四个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02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08年6月2日(星期一)下午4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马儒沛介绍全球华侨华人支持中国抗震救灾及捐赠监管使用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日报记者]我们收到的善款和捐赠是按照什么样的原则分配给四川各灾区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内司司长程铁生]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我是国内司司长程铁生,刚才马主任做了一个很全面的介绍,我想就华侨捐赠方面的情况再做一点补充,回答记者朋友们提出的问题。 

    首先,我想说的是,华侨捐赠应该是侨务部门一项长期的工作。从改革开放到目前为止,华侨和港澳同胞捐赠的总额已达到700亿元。据统计,2007年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境内捐赠的总额是30亿元。长期以来,通过各级侨务部门的实践,开展华侨捐赠的工作形成了“四个机制”: 

    第一个机制:协调机制。因为华侨捐赠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协调相关的部门,需要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所以就建立了协调机制。

    第二个机制:监督机制。在整个华侨捐赠的过程中,从选址、立项、审批到经费的监管,一直到项目的验收,监督机制贯穿了全过程。

    第三个机制:激励机制。对于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在他们同意的情况下,要给予一定的激励和鼓励。

    第四个机制:反馈机制。就是要信息对称,对于华侨和港澳同胞捐赠的项目、资金、物资,要向捐赠人说明捐赠方向、捐赠的使用情况,包括项目验收的情况。尤其是在华侨捐赠项目监管方面形成了一套制度。比如,2006年我们在广东进行了试点,对华侨所有的捐赠项目进行监管,建立一套监管制度。

    从目前来看,广东华侨捐赠项目的监管工作已经进行了两年多时间,现在有3万多个项目已经报到省里,其中已经正式确认的大概有16000多个。通过对项目的监管,产生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一方面是真正保护了华侨的捐赠合法权益,另一个方面也在海外产生了非常好的影响,得到了广大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高度赞誉。

    目前抗震救灾工作中,我们也对华侨捐赠工作专门进行了研究。我们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以往的做法,第一,要尊重华侨的捐赠意愿,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第二,要禁止摊派;第三,对于侨务部门来说,就是为华侨捐赠,实现他们的爱心提供服务。

    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对华侨捐助的款物,我们一定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精神,结合侨务工作的特点,重点放在资金和物资的监管上,一定要做到专立账户、专人负责、账目清楚。在这些方面,全国的侨务系统都有一套做法,这次要结合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于华侨华人捐赠款物的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