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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珠昂奔:依靠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9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3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时,请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丹珠昂奔介绍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新举措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我注意到《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中多处提到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有关内容,请问您对这一问题是做何考虑的?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包括具体的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丹珠昂奔]这位记者朋友提的这个问题的确也非常重要。民族文化的发展在我们的国家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至于重点措施,实际上我们的规划中都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一大任务”、“两大工程”,讲得很清楚,事项列得很清楚,我就不再这里进一步陈述了。

  我想讲一个问题,在民族文化中间,我们目前需要关注的是什么?因为我们经常讲这句话,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髓。我们现在所做的这些事,因为文化的内容很多,假如我们从精神层次的角度看,现在所做的事情,即文化保护工程,就是规划中提出的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工程。

  在这样一些问题中,我想有四个层面非常重要。第一,中华文化的发展,保护的关键还是要提高价值认识。这位记者朋友提到保护的重点,民族文化遗产是总的概念,是中华民族巨大的,也可以说是无与伦比的文化资产,我们需要保护,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价值是不可限量的。第二,保护的关键是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该保护什么、怎么保护?该发展什么、怎么发展?谁来保护、谁来发展?我认为,保护是第一位的。保护就是先要解决“有”的问题,“有”才能发展,在“有”的基础上发展,“没有”就失去了发展的机会。在“有”的前提下,发展是保护的重要手段,或者说发展是最好的手段。

    第三,保护和发展要依靠我们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我们各个民族的文化对于人民来说是财富,是生活,是行为,是文化制度。所以,人民对自己的文化充满了深厚的感情。但是,这些问题也遇到很大的挑战。

    第四,保护和发展的依据是国家相关的法律。我们有《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规定,各个省市、自治区,甚至是州、县,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我们列举的工程,采取的措施,都会极大地推进这一工作。我也相信,将来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工作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