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3时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银行业应对金融危机措施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全面升级为全球性金融危机,银监会迅速成立专门应急小组,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一是建立外币金融资产风险盯市制度。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跟踪市场形势,按日逐笔逐户对以高风险国际金融机构为交易对手的金融资产损失进行重估,加强对境外代理行的风险管理。同时要求各行及时计提减值准备,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权益。
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和披露。要求各行建立与银监会的日常沟通报告机制,指定高管及时向银监会报告外币金融资产风险情况。同时要求各行及时、持续、真实地向客户披露外币代客理财业务盈亏状况,以及此次全球金融动荡给本行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三是与欧美及周边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当局保持密切联系,加强监管协调,稳定市场信心。
四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先后就困难企业贷款重组、小企业贷款、并购贷款、支农金融服务等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2009年初,银监会又对有关信贷监管政策和要求进行调整,提出了银行业支持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揽子措施。主要包括:
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涉农类贷款实行有区别的信贷管理和考核政策,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力度;鼓励实施贷款重组,对受危机影响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予以信贷支持;支持信贷资产转让,合理配置信贷资产;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业适当突破存贷比;以及支持创新担保融资方式和消费信贷保险保障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