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10时,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黄毅介绍上半年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京报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控制指标制度的。我看到这个表上有一些空白的地方,请问是没有发生事故或者死亡人数,还是因为你们没有数据?另外,我看到有一些指标达到了50%,有的高达到120%、150%,对这样的情况,安监总局会对这些地方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另外,控制指标的最终结果对于地方领导或者分管负责人的政绩有没有实际的影响?
[黄毅]关于你提到控制考核指标进度表上面为什么出现了空白,一种情况,是这个省或者这个市没有相关的行业和领域,所以就没有这方面的控制考核指标,比如北京、天津、上海,没有煤矿,所以煤矿的考核指标就是空白的。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而且上年也没有发生,所以显示是空白,因为跟上年也没法比。
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自2004年建立并实施以来,不断地完善,基本是每年年初由国务院安委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而各地政府又将这些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以至于企业,并且签定责任状,纳入政绩、业绩考核的范围。据我们了解,这些指标完成的情况,是与该地区相关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的考核联系在一起的,而且有些地方还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只要你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的控制考核指标,或者发生了重特大事故,就实行一票否决。所以,借鉴各地的经验,我们也正在着手制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奖惩办法》,目的就是要建立起安全生产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