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介绍《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颁布实施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气象局局长 郑国光]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需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需要各级气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艰辛努力。
一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法规。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都有义务认真学习条例确立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准确领会和把握条例的有关内容及其内涵。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学习宣传好条例。希望新闻界给予支持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
二要从国家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大局出发,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综合性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直接关系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需要多部门密切协作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不断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决策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行动机制,使"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更加完善、更加有效。
三要强化能力、主动履职,切实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要求,气象部门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细化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着眼防灾减灾的现实需求和长远发展,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国家气象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快相关法规标准配套建设,完善灾害性天气统一发布等各项制度,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建立快速、通畅、有效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气象灾害应对和防范能力,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