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新华网、中国政府网现场直播。
[凤凰卫视记者]有两个问题请问张晓强主任,我们发现在《若干意见》稿里,说将地方政府对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从以前1亿美元增加到现在的3亿美元,发改委方面担不担心把权限下放到地方一放就乱?第二,我发现意见稿第12条说,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请问中国政府是否会担心这样会引起市场风险?另外,中国一向在开放金融资本市场上比较保守,我看根据《若干意见》,中国政府现在好像挺积极的,为什么?是不是迫于一些国际压力?比如像美国的压力。
[张晓强]这次调整外商投资审批权限,对地方政府的权限从鼓励类、允许类1亿美元一下提高到3亿美元,可以说是改革开放30年来对外商投资权限下放幅度最大的一次。这也是因为,我刚才讲到中国的外商投资越来越多,大项目也越来越多。在这样一个客观趋势下,为了提高效率,更好地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这体现了中国政府要继续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如果说我一点担心也没有,那不是实事求是的。所以,这里有两方面需要注意:第一,目前我们对外商投资还有一个限制类,这个权限是5000万美元,没有下放。第二,要继续限制“两高一资”的项目,防止像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这样一些产能过剩领域的盲目扩张。在下放审批权限以后,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地方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的指导,掌握相关的动态信息来避免有些地方不计成本的招商引资,盲目追求引进外资的数量而违反国家的产业政策。同时,我们也要通过信息发布等多种方式来引导内外资企业更理性地进行投资。
关于第二个问题,这是中国政府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监管能力和跨国投资方式等,主动做出的这个决策。可能你也注意到,我们一方面积极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的方式参与国内企业的改组改造、兼并重组,同时我们也要依法实施反垄断审查,要加快建立规范化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这是有机的、相辅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