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2日下午3时,在国务院小礼堂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和部署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吴仪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仪]本届政府组成不到一个月,也就是2003年4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提出了本届政府任期内整规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讲话。此后,国务院每年都把整规工作列入工作要点,并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近五年来,整规工作涉及的范围之广,投入的人力物力之多,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虽然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但是总的看,我们改革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充实执法力量,整治领域不断扩大,措施不断加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对于增强消费信心,提高增长质量,促进科技创新,改善投资环境,都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了对外开放进程,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
特别可贵的是,在整规工作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也有一些体会。初步概括起来,主要有:
第一,必须针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衡量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这些年,我们始终把整规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上狠下功夫。先后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消除毒鼠强、打击非法采供血、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和传销等重点专项整治;同时,还围绕农资、建材、烟酒等商品,安全生产、进出口、财经、税务、价格、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以及货币、外汇、保险、证券、文化、土地、建筑、房地产、电信、旅游等市场,进行深入整治。经过数年的持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得到了解决,生产经营和消费环境不断改善,重点领域的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第二,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立足抓源头,建立长效机制。我们深知,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不仅是靠打击和整顿得来的,更是靠规范和建设得来的。这几年,我们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重,处罚与教育并重,注重追根溯源,积极探索治本之策。打假治劣时,一方面端"黑窝点"、抓主犯,另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印刷假商标、假包装、假标识等违法行为,同时严把产品质量关,积极探索电子监管等现代监管方式;开展食品整治时,狠抓了农药兽药残留治理,打击了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突出了对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和食杂店的整治;打击盗版行为时,一方面深挖盗版光盘生产线,另一方面治理正规企业非法生产盗版产品的行为。与此同时,我们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改革食品安全等监管体制,建立健全了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推进城管、农业、文化和商品市场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不断充实执法力量;加强监管的基础和技术能力建设;探索建立诚信体系,等等。可以说,经过这几年的努力,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整规长效机制开始形成。
第三,必须坚持依法整治,注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照法律办事,整规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据不完全统计,2003-2006年,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域,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修订法律20余部,国务院公布实施行政法规50余部,高法院、高检院制定司法解释20余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部门规章数百部,法制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为了震慑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势力,我们一直强调,要从查处大案要案入手,特别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到当罚则罚,当刑则刑。近几年,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第310号令),全国整规办和高检院、公安部、监察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和《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互派联络员等工作制度,明确了立案、会商、移送、反馈等工作程序,衔接方式多种多样,绝大多数切实有效。2006年,公安机关共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4万多件,比2005年增长11.9%;全国检察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3.3万件,建议移送案件857件、1077人;立案侦破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职务犯罪案件113件、130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依法整治、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确保了整规工作的健康高效推进。
第四,必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是这些年来整规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全国整规领导小组作为整规工作的指挥中心,主要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对全国的整规工作作出统一部署,确定工作任务和整治重点;国务院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方案,搞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具体组织实施由各个地方负总责。这一点,从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那天起,就十分明确,并强调必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监督,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依法处理了97名有关责任人员;黑龙江"齐二药"假药事件,也处理了21名有关责任人员,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0人。实践证明,只有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三方面的责任都落到了实处,整规工作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第五,必须建立健全以公众参与、舆论监督、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整规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必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开通了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网站、信箱等,实行了举报奖励制度。目前正在运行的全国性热线主要有:工商系统的12315,质检系统的12365,价格系统的12358,全国整规办系统的12312等。新闻媒体发挥了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各级消费者协会和商会、行业协会积极开展维权服务和行业自律。可以说,社会面的市场经济秩序监督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同志们,多年的整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上五个方面的经验和体会,只是粗浅的梳理。希望同志们共同总结,以指导我们今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