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7日上午10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尹新天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香港大公报记者]刚才尹新天发言人介绍了一些海关方面对盗版侵权事件的查处,除了您提到的长三角地区,我们知道珠三角地区也是这类事件发生的一个重灾区,比如深圳沙头角、广州、珠海、东莞等地,而且这些事件的发生,往往都是和港澳地区进行联手。请问发言人,我们国家有关部门和港澳地区在打击盗版侵权方面有没有什么具体的举措,联手进行这方面的治理?另外,有没有考虑过一种长效的机制,而不是简单地寄希望于一些“百日行动”等等?
[尹新天]你的问题我认为非常重要,正如刚才王自强司长所发表的意见,当今侵权盗版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国际性的问题,而不仅仅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问题。正像你指出的那样,在中国销售的很多盗版产品来源地并不是中国,而是从境外进入到中国市场的,这也带来了一个共同面临的问题。中国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在这方面已经采取了很多共同的举动,协商协调制止知识产权侵犯行为,这方面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我愿意借此机会指出一个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在如今盗版一本书、盗版一个音像制品,远比过去要容易得多,这是现在各个国家和地区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问题,怎么样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正确的方式应该是相互协商、相互合作,而不是相互指责,这样才能够更好地解决这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