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请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介绍一年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路透社记者]第二,有关外国金融信息提供商,请问国新办明年会出台什么新的措施来加强管理和服务?
[王晨]第二个问题,关于为金融信息服务商服务方面,我们今年有什么进展,明年有什么打算。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政策,允许外国机构金融信息的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同时依法做好监管,这有利于中国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
2009年1月,国务院发布第548号令,确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为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的服务业务审批的实施机关。4月30日,公布了国务院新闻办、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外国机构在华发布金融信息的相关管理规定,规定从去年6月1日起实施,到现在正好是一年半多一点。在这一年半当中,我们对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向汤森·路透公共有限公司、彭博有限合伙企业、日本亚洲信息公司、道琼斯公司、新华财经有限公司、英富曼集团公开上市公司、麦格劳·希尔国际企业、俄罗斯新闻社等19家外国金融信息服务商发出了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许可证,批准了瑞士富万达股份有限公司、美国国际市场新闻社等6家外国金融信息提供商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金融信息服务企业的申请。2009年是10家,今年是15家,总共有25家。而且国际金融信息提供服务业最大的几家企业,像汤森·路透、彭博、道琼斯等都在华得到了批准,并且开展了良好的金融服务。
2011年,我们将按照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继续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审批备案工作流程,为外国金融信息服务机构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同时,我们将继续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地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做到既保障外国金融信息提供商的相关利益,又有效地维护国家信息安全。我办将加强与外国金融信息提供商的交流和沟通,努力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