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直播>> 政府网1>> 重要内容提示
 
卫生部:强化部门责任 确保孤儿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30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0年12月30日15时,全国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国务院小礼堂举行。

在全国加强孤儿保障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卫 生 部
刘谦
(2010年12月30日)

    2010年12月3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图为卫生部副部长刘谦发言。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摄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儿童福利等相关制度正式确立。卫生部高度重视儿童尤其是孤儿卫生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努力提高孤儿卫生保障水平。根据职能分工,我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任

    通过多种措施加强宣传,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认识,将落实国务院意见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强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任,关注孤儿身心健康,切实做好孤儿卫生保障工作。一是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支持和指导。二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卫生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儿童福利机构内手足口病、出血性眼结膜炎和流感为主的儿童常见传染病进行疫情监测,对适龄孤儿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积极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组织开展感染儿童治疗关怀、免费抗病毒治疗等工作。截至2010年9月底,全国累计接受免费抗病毒治疗的儿童感染者达到2043人,正在治疗1665人,包括了大部分受艾滋病影响的孤儿。三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称工作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儿童福利机构中医护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二、加强管理,确保孤儿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09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指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近期重点推进的五项重点任务之一。其中,九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为广大孤儿在内的0-3岁婴幼儿进行免费健康管理,具体内容有0-3岁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与营养指导,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健康指导等。

    医疗保健机构定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孤儿接受健康管理情况,保障他们能够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孤儿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对孤儿进行上门访视,开展健康体检。确保孤儿“生病有人医,预防接种有人盯”。

    三、组织调研,有针对性研究制定相关干预策略

    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专题研究孤儿身心健康的基本状况,及时掌握影响孤儿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提出有效的干预策略。2008年与2009年,我部以儿童青少年作为我国精神卫生宣传的重点,预防包括孤儿在内的青少年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同时,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的预防伤害干预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孤儿伤害预防项目,加强孤儿伤害预防控制工作。

    四、广泛宣传,开展孤儿健康促进工作

    面向孤儿及其监护人印发科学有效、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开展儿童营养知识、喂养知识及常见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等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水平,降低孤儿多发病、常见病及传染病的发生率,改善孤儿的身心健康状况。

    五、积极配合,提高农村孤儿医疗保障水平

    认真做好新农合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补偿方案的衔接。在2010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会同民政部门全面实施提高农村儿童部分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逐步提高包括农村孤儿在内的医疗救助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将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缓解农村孤儿医疗康复经济负担。进一步推进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就医结算“一站式”服务,使得包括农村孤儿在内的参合人员能更加方便地得到新农合与医疗救助服务。

    在今后工作中,我部将贯彻落实今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我部职责,认真做好孤儿卫生保障工作,为儿童卫生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