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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新纲要对于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科学发展十分重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09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新闻办于2011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卫生部副部长刘谦介绍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颁布实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宋秀岩: 大家知道,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这两个纲要颁布十年来,国家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业的责任,完善多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的力度,加强社会宣传动员,两纲确定的主要目标已经基本实现,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也进一步优化。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妇女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关键时期,妇女儿童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继续制定实施下一个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科学发展十分重要。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妇女儿童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分别设立两个专节,就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做了专门规划。国务院高度重视新两纲的编制实施工作,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刘延东同志多次对新两纲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新两纲的编制,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审核确认四个阶段。应该说编制过程既是充分听取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的过程,也是进一步学习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