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4日上午10点,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海关负责人发布“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北京日报》记者:有一个问题请教知识产权王局,针对流通领域的专利侵权问题,知识产权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力军:我们主要是通过对商品营销企业的专利管理来实施的,大家也注意到在产品的包装,商品的包装和产品上面,越来越多有标注专利的标识,一方面能提升产品的形象,另一方面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但是我们也发现出现了很多在专利标识上冒充专利或者是假冒他人专利或者在标注的时候出现标注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通过和商业销售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在97年的时候,就实施了无冒充专利商场的活动,主要对这些商场进行认定,他们的产品在进货的时候,监督机制上进行管理。
在05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和北京市商务局出台了一个关于加强专利商品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这方面加强了指导。刚才我在白皮书上也说了,我们已经有115家无冒充专利示范单位,这115家涵盖了18个区县,对这方面在流通领域的专利管理,通过进货渠道,通过建立定期的专利监控信息来保证对流通渠道的管理。目前这项工作开展得非常有力,我们也想在这方面加强和这些商场的合作,有力地打击在流通领域的专利侵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