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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的法制领域一项重要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1月29日 10时48分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3年11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介绍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赵大程: 随着这些年的发展,我们法律援助的事业确实在不断进步,但是和我们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比,我们深感这项工作还有很多的差距,主要差距就在于还不能够完全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的需求。大家也都知道,我们国家现在贫困人口还有1亿多人,城市当中享受低保的人群有几千万。我们法律援助制度设计上说,首先就是要为这些人服务。同时,我们还要为身体残疾的,为其他生活不便的人,还有很多特殊困难的人,要提供服务。所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这始终是党和政府关心的一个重大的法制领域方面的工作。这一次中央《决定》专门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我理解应该是包括这四个方面:第一,要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需要。第二,要更加使法律援助制度定型化。第三,要更加强化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第四,要更加注重法律援助的质量。

    所以我们学习了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我们正在研究怎么样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这样一个总要求,去破解我们当前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新的课题。我们想,主要是做这样几件事:一是我们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这其中最核心的就是要推动各个地方,要建立动态性的法律援助困难标准和补助标准的范围,使我们的困难补助标准能够适应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我们法律援助给他们带来的法律的公平正义。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法律援助是为困难人服务的,必须是有质量的服务。所以我们通过完善工作的程序,丰富援助的方法,包括监督管理的流程,使我们的法律援助质量能够得到基本保证。三是要推动立法,进一步使我们法律援助制度定型化。我们经过二十年的实践,特别是实践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已经这么多年了,有了很好的社会实践基础,现在完全有条件可以总结我们实践的经验,去上升我们法律援助的立法层级。现在这方面的条件越来越具备,社会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我们要根据社会的要求,根据我们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推进我们法律援助的立法进程。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铁需要自身硬,我们要想提供这种让人民群众信得过、放心的、规范的、有质量的法律援助,必须有高素质的法律援助队伍。我们除了要建立专职的法律援助队伍之外,还要在律师队伍当中加强职业道德和专业培训,提升大家服务法律援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