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0日上午10时,新闻办举行发布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和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介绍五起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李毅中]从这5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结果看,充分暴露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也反映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真正落实。
一、一些事故单位和业主无视法律,违规建设,非法生产。5起事故中有3起属这种情况。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是一个违规施工的基建井,采用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的手段变更采矿许可证,私自找没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修改设计,《安全专篇》未经批复,擅自施工;在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陕西延安瓦窑堡煤矿发生事故的新建井,没有任何证照,属超层越界非法开采矿井。云南曲靖昌源煤矿在无采矿许可证、无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违规建设,未竣工验收、未取得相关证照而非法生产。这三个矿都是在煤矿监管、监察机构下达停产指令之后,抗拒执法,铤而走险,最后酿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