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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积极与国际组织开展文化合作 已加入四公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定于5月21日上午9:30在文化部办公楼309举办2007年文化遗产日新闻发布会,由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领导介绍有关情况。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想请您帮我们介绍一下我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方面的情况。

    [周和平]最近几年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我们与国际的交流力度在不断加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领域中,我们国家比较早地加入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也加入了《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公约》,还比较早地加入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府间委员会。去年我们国家还高票当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府间委员会成员国,也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的这些活动。今年在成都召开的这次会议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府间委员会特别会议,这本身又是一次非常重要的参与多边性的国际会议的机会。我们相关部门都将派人参加这次重要会议,来研究制定规则,向国际社会介绍我们国家保护的情况,同时也借鉴国际的经验,加大我们国家的保护力度。

    [张柏]国际间这么多年来咱们文物方面和文化遗产方面的合作是非常多的,特别是近几年来,改革开放以后合作越来越多,我们现在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有四个公约,一个叫《关于停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方法公约》,第二个是《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公约》,三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四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些公约我们国家都参加了,不光是参加公约的问题,我们参加了公约就有了维护这个公约的一些交流和合作。

    所以围绕这四个公约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还是很多的。我举个例子,比如《关于停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方法公约》,这几年我们依据这个公约和一些国家合作,为我们国家追缴回了不少非法出境文物,包括在美国的、英国的,其中英国一次就追缴回来两、三千件(文物),这些我们一直在进行,另外这几年我们在和一些国家签订双边协议,签订双边协议互相之间就会有一些合作和交流。这些都是最根本的大的交流活动,是依法进行的。

    二就是我们参加了一些世界上最有名的几个大的组织,刚才周部长说的几个我就不重复了,一个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一个是国际博物馆协会,还有一个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在全世界这三个组织对于保护文物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国际间的合作主要是由他们在这中间来组织,每个组织里面都有三十几个专业委员会,我们国家基本上有一半以上的专业委员会都参加了。专业委员会每年组织的活动很多,我看这一条也是非常重要的。

    三就是国际组织在我们国家建立了相关的机构。比如说国际遗址理事会和我们合作在西安建立了这个委员会的分支机构——西安中心,这个委员会在世界其他国家还没有建立过分支机构,这是第一个,在建立的时候有些国家有一些不同意见,为什么到中国建?怎么不在美国建也不在意大利建呢?这个事最后定下来也建立成功了,这就在国际上说明我们的合作越来越多,也说明国际的文物保护组织对中国的文物保护工作的肯定、重视,我们的地位不一样。

    四就是这些年我们进行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文物保护合作工程,比如大家知道美国盖蒂文物保护所,和我们合作了十几年,现在还在合作,大家知道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是我们自己经验的总结。但是这里面有美国盖蒂文物保护所和澳大利亚文物保护委员会的支持。我们不仅总结我们的经验,也到国外考察美国的遗址保护,澳大利亚执行八大宪章的实例,吸收外国的经验,和我们的传统经验结合起来形成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这是合作的一大收获。还有保护敦煌,承德的古建筑,都有一些外国的协会和我们合作。再有德国和我们合作十几年保护兵马俑的问题,都取得了很好的成就。总之这几年我们本着中央要求开放改革,和国际上的文物保护组织各个方面、政府间的、非政府间的合作越来越多,在其中对我们来讲收益很大,合作为我们所用,在合作中也宣传了我们的文化,把我们的传统技术传给了他们,所以这种互补的过程当中我们的收益也是相当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