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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发案总量同比下降4%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06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2月6日上午10时,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二楼多功能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暨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命案工作有关情况。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介绍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命案工作情况。

  在侦破命案工作的有力带动下,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整体能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危害严重的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2006年,全国这八类案件发案总量同比下降4%,全国“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发案总量同比下降1.6%。全国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

  取得这样的成效,主要得益于狠抓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一长双责”制等各项工作机制。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侦破命案工作机制》的要求,坚决贯彻侦破命案的“一长双责”制,即“公安局长领导下的专案组长和技术组长负责制”,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对本地侦破命案工作负领导责任。只要发生命案,县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都到现场,直接组织指挥侦破。二是充分发挥刑事技术等科技手段的作用,提高侦查破案的科技含量。各地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通过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提高攻坚克难能力,破获了一大批大案、要案。三是各级刑侦部门充分发挥侦破命案主力军的作用,各警种、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实行责任捆绑,协同作战,提升了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四是依靠群众,专群结合,利用社会资源服务侦破命案。各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新方法,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发布悬赏公告、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为侦破命案工作服务。

  各地还结合实际,采取一些针对性很强的措施:

  对于故意杀人、抢劫杀人、强奸杀人等恶性杀人案件,高度重视,快出警、快勘查,集中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力争最短时间抓获犯罪嫌疑人。其中情节、手段相似的案件,加强信息研判,及时并案侦查,防止形成系列案件。去年,已经发生的系列杀人案件,绝大多数犯罪分子都是在作案后很快就被抓获了。

  对于民间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普遍开展了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和打击街面抢劫、抢夺犯罪和入室盗窃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减少诱发命案的因素。

  针对青少年失踪、人车失踪、人和财物同时失踪的情况,各地都主动开展工作,按照侦破命案的标准和要求,主动开展立线调查,对失踪人员的信息采集录入数据库,由此侦破了许多杀人案件。对未知名尸体也按照勘查命案现场的工作要求和程序,认真勘查,搜集证据。对自杀、高坠、溺水等非正常死亡事件,按照侦办命案的标准,开展现场勘查和法医检验鉴定,准确判明死因,依法妥善处理。

  很多地方公安机关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协调医疗部门,建立绿色抢救通道,对于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即使受伤是犯罪嫌疑人,都采取无条件快速救治。不少基层公安机关一把手亲自坐镇医院协调抢救工作,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