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9日上午10时,公安部将在亚洲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有关工作情况。
[东方早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问一下郑局长,您认为现在群众举报警察的渠道是否畅通?据我亲身经历,在现场认为警察有违法行为,你拨打110,督察有没有那么多人去现场纠正他的行为?就我的经历,我认为是没有的,但是这只是现场发生的,事后难以找证据,这样的话怎么样处理?第二,问一下武主任,前一段时间有律师状告公安局,要求户籍自由迁移,现在已经正式立案了,不知道武主任对这个事情怎样看?
[郑百岗]及时出警的问题,这也是目前在督察队伍里需要研究解决的。现在对群众的投诉、举报,有多个渠道,刚才说了110受理群众投诉,这是最便捷的渠道,发生冲突,或者对警察有意见,有问题的时候,可以拨打110投诉。
第二,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有一个举报中心,还有一个信访办。但是,这里面有一个“及时”的问题,特别是正在发生的事情。我觉得,对正在发生的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很多人提出来,拨打110之后也是警察在处理。实际上我们内部有明确的规定,凡是投诉警察的110,应及时转到督察部门。我们正在研究怎么把督察的网络覆盖全国。有一个便捷高速的指挥系统。有的举报到北京市公安局了,可能问题发生在延庆或昌平,这个传递的机制要让它畅通。
另外要掌握最近的督察状况,争取在不远的将来,把这个工作做得更好,使人民群众满意。现在确确实实还有一些漏洞,比如说晚上值班也接到电话,有一次我晚上值班,有群众举报,说某某省一个岛上有人赌博,你们管不管?我说管啊。他说那我等着。我说我得通知省公安厅,省公安厅还要通知市公安局。不到二十分钟,他打了十多个电话,说“你骗我”。我说“没有骗你”。当地派出所找到他,他说:“你说的是真的。”怎么样把传递的时间缩短,怎么把网布得更严密一些,我们也正需要研究下一步的规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