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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百岗:让懂法律懂业务熟悉基层的民警加入督察队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9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6月19日上午10时,公安部将在亚洲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有关工作情况。

    [香港南华早报记者]刚才说在过去10年督察部门查处各类问题有139万件,能不能说说最常见的问题,在过去十年,这些常见的问题有没有大的改变?

    [郑百岗]我们十年查究各类问题139.3万件。比如说传唤,公安机关最常用的是传唤,传唤得有法律文书,另外要有相对的程序,有的也可以是口头传唤,要求回来时要补全法律文书。有的时候,口头传唤了,回来之后有没有及时补相关的法律手续?补上了,这个事件就完结了。139万件里面,比如说有强制措施,就要拘留,不影响案件侦办的情况下,要求通知家属。我们发现有的没有通知,或者通知以后,没有及时签注的意见。有的是通过信件的办法,有的是电话形式,通知了却没有及时在法律文书里写进来,这就是完善程序的问题。 

    比如说一些追逃的,发现犯罪嫌疑人,按照规定,已经拘留了,要送到法定的羁押场所去,包括途中看管的措施,都是我们监督的内容。也有一些马上要纠正的,都算在里面了,这是执法过程当中的问题。常见的,一个是传唤方面的问题,另外一个就是讯问。比如说你要告知他的权利,有时候告知不全,或者讯问完之后,法律手续上的,比如说需要按指纹,或者需要签字,这方面的问题可能多一些。实际上这些问题,这十年里是在逐渐下降的,因为是大家关注的问题,都在抓,就越来越少。为什么刚才讲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要选择一些懂法律、懂业务,对基层熟悉的民警充实到督察队伍中来,就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