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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实现民族和谐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0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6月20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向巴平措介绍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向巴平措]我们正致力于民族团结进步。西藏是中国一个以藏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央政府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政策,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人民在建设美好家园的共同事业中,建立了情同手足的深厚感情,各民族之间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和睦相处,和衷共济,中华民族的和谐文化在这里得到了良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