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0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向巴平措介绍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日本共同社记者]:关于生态移民政策方面的问题。您在报告中说,去年有29万牧民迁移到新居,请问到目前为止,一共有多少生态移民迁移到新居?有统计数据吗?第二个问题,反对迁移的牧民每年大概有多少?持反对态度的牧民,他们的反对理由主要是哪些?自治区政府有没有对迁移的牧民进行跟踪调查,了解他们新生活的情况?比如说他们迁移前后的收入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如果有具体的调查数据的话请告诉我。第三个问题,根据国际人权组织的报告,一些采矿业者进入到牧民搬走的地方进行大规模的开发,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吗?如果是,这种做法与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实施的牧民搬迁政策是否矛盾?谢谢。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向巴平措]刚才这位先生提到生态移民的问题。29万人搬进新居,即我们准备搞的80%的人能够住上新房子和生态移民完全是两回事。由于西藏的历史原因,房子非常破旧,人和牲畜有的地方没有分开,西藏解决了温饱问题以后,正在迈进小康的进程当中,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愿望还是要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因此,基于这样的原因,再加上中央特别强调,西藏不要求GDP有多大的快速发展,而是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作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成功与否的标准,把它作为首要任务提出以后,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已经开展这样一种农牧民安居工程,也就是解决安居乐业的问题。
牧区的农房改造和安居工程,80%都在原地、原位置上,大概有20%可能稍微有点变动,但不是远距离搬迁,就是原来的村子、原来的地方。另外,在牧区我们有4万多牧民还处于游牧的阶段,他们没有定居下来,这部分人也是相对固定居住下来,给他们修房子,放牧的地方整个都没变化。我们在前年实践的基础上,去年正在推进的时候我们明确提出来几条原则,一个是一定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宜改则改、宜兴建则兴建,不搞“一刀切”。二是一定要尊重群众的意愿,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搞强迫搬迁。三是一定要突出民族特色、区域特色和地方特色,不把城市安居工程的模式搬到农村去,因此我们这里不存在强迫的问题,不存在搬迁的问题,修房子被老百姓说成是德政工程。
要说搬迁,我们有两种类型。一个是生态搬迁,有两项,一项已经完成了,即长江源头的,我老家那个地方的江边大概有7000人搬到林芝地区,这个已经完成,由于林芝地区条件很好,老百姓现在生活得很好,比过去安心,这是已经完成的。另外一项我们现在正在做工作,从青海、西藏交界的地方,既有青海的地方,又有西藏的地方,就是可可西里保护区,在核心区有几十户人家,还有在保护区也有几十户人家,这部分需要搬迁出来,但是已经一年多了,群众不大愿意,我们还在做工作,在做通工作的前提下,这部分需要搬迁。除此之外,生态移民就不存在。还有一种搬迁,是由于水的原因,由于自然环境的原因,西藏部分地区有一种“大骨节病”。这部分我们适度地进行搬迁,群众愿意的已经搬了相当一部分,搬到条件好的地方,有一部分不愿意搬,等他们什么时候想通了再搬。别的就没有什么搬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