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5日上午8时30分,交通部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全国水运工作会议及新闻发布会。全国水运工作会议开幕式由交通部副部长徐远祖主持,交通部部长李盛霖作会议主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毕井泉发言。
[李盛霖]: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运市场初步形成。
水运法规体系初步形成。颁布实施了《港口法》、《国际海运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员条例》等法规,出台了《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航道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修订草案已报国务院审核。
水运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港口的积极性,港口物流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建立了20个直属海事局和28个省级地方海事局。完成了救捞体制改革,实行了救助与打捞分开。
水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积极推进市场化进程,着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市场体系。国内水路运输价格和港口内贸装卸作业价格全面放开。加强了水路运输市场准入资质管理,建立了老旧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促进了航运企业和船舶的结构调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基建管理程序、规章制度和资质标准,规范了水运建设市场主体行为。
落实了《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内地航运相关业务进一步向香港、澳门开放;开通了福建沿海与台湾金门、马祖地区的海上直通航线,务实推动了海峡两岸海上直接通航。
到2006年底,我国经营跨省运输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发展到4000多家,从事国际运输的船公司260多家;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世界前20位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均在我国设立了独资、合资公司或办事机构;无船承运人、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船舶管理公司快速发展,服务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