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和《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转送拟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函》(审改办函〔2014〕6号)的要求,现将国家林业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国家林业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征集意见方式: 1、电话:010-84238613 2、邮箱:xzsp@forestry.gov.cn 3、来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 附件下载:国家林业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