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法保护伊犁河换来鱼肥水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13 14:42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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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13日电(记者关俏俏、赵春晖)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04年出台了伊犁河渔业资源保护条例,规定每年2月下旬到5月31日为禁渔期。10年来,这条我国最西部的国际河流中野生鱼类种群和数量日趋增多。最新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伊犁河全年捕捞量达200吨以上,是10年前刚禁渔时的一倍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渔政管理站站长永卫东说,这条河流的渔业产量已连续5年超过200吨,从捕捞量和鱼的体重来看,这条国际河流的水下生态已开始恢复。

伊犁河是位于我国最西部的国际河流,全长1200多公里,其中在我国境内长达420多公里,流经伊犁河谷,向西汇入哈萨克斯坦的巴尔喀什湖。

渔政部门历史数据显示,上世纪80年代,伊犁河的渔业年产量最高年份曾超过450吨,而90年代后产量直线下降;到2003年仅有90多吨,且被捕入网的鱼多数远未“成年”。

其原因既有上世纪70年代初,前苏联在伊犁河下游修建了卡普恰盖水库,截断了巴尔喀什湖鱼类洄游产卵的通道;同时,在我国境内的过度捕捞也使伊犁河中的野生鱼类数量锐减,尤其是河中的很多“土著”鱼种濒临灭绝。

实行禁渔期后,鱼类有了一定的生长时间和繁殖空间,资源逐渐恢复。据渔政管理站抽样调查,2013年,渔民从河里捕获的鱼中,体重在2公斤左右的“土著”鱼大量出现,有的甚至达到7-8公斤。

永卫东坦言,伊犁河水下生态并不是禁渔10年就能完全恢复的。“除了我们继续加大保护力度外,伊犁河水下生态重建平衡还需要更多时间,包括国际合作。”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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