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实施座谈会上获悉: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64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36.21万元。 引入司法调解机制,多管齐下处理消费纠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消费维权的一大特色。自治区工商局、广西消委会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区推进消费维权行政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截至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了消费纠纷流动法庭59个,通过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处理消费纠纷16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87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系统开展“消费维权进万家”行动,不断拓宽消费维权覆盖面。截至去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建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1.72万个、消费维权服务站7582个,有效调解消费纠纷9638件,调解率97.55%,解决争议金额818.12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工作,打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持久战和攻坚战。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区先后组织抽查了电吹风、电磁灶、插排插座、开关等家用电器80批次,查处经销不合格家电商品和儿童用品案件770件,案值186.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