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25 16:29 来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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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综合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数据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安徽”网站(www.ah.gov.cn)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ahzwgk.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电话:0551-62999615,邮编:230002)。

    一、概述

    2013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保障措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履行公开义务。

    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新修订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明确省政府及各部门应当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省政府把推进政务公开纳入2013年度重点工作,作为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具体要求。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和落实措施。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印发文件,明确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各地、各部门加强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切实履行公开义务。

    (二)规范编制目录,方便群众获取信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2013年,安徽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完成了天长、宁国、怀远、桐城等4个县(市)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任务,并在认真总结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技术规范》,分别对省、市、县、乡四级八类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信息公开网站的栏目设置、系统功能及运行管理等作出统一要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和网站建设规范度进一步提高。各级财政、环保、住建、国土、物价等部门在信息公开目录中设立专栏,细化子目录,明确公开内容。省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置专栏,集中展示各地、各相关部门公开的重点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三)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全省切实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各级政府加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确认工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取消、下放、承接的行政审批目录。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审批事项办理的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努力实现阳光审批。省政务服务中心全年审批服务办件285.6万件,按时办结率99.9%,群众评价满意率99.9%。

    2.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省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42家省政府部门、机构根据《安徽省省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及时公开2012年度部门决算、2013年度部门预算以及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市县预决算公开的通知》,明确市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口径和时间要求,合肥、铜陵、六安、滁州等地率先启动市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市、县级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推进。

    3.保障性住房信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全省保障房信息公开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主动公开住房保障政策、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进度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开设住房保障专栏,设置“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建设进度”、“各市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等子栏目,让群众及时准确了解各类保障性住房信息。

    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网站设立专栏,向社会定期公布食品药械抽检报告,形成了包含注册药品信息、药品企业认证名单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和数据查询体系,及时公开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药品企业名单、产品名称、产品批次等信息,对违法刊登广告的食品药品企业和广告媒体予以曝光。

    5.环境保护信息。省环保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全省空气质量实时信息、重点流域水质和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以及部分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月报、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季报、生态省建设年度统计公报和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年报在内的环境质量各类信息。在项目审批与验收上,严格执行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示,除在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公布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外,对影响范围内的社区、居民集中居住点进行纸质公告,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安全生产信息。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印发《关于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通知》,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公开标准、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在查处长江马鞍山境内“8.16”汽渡船重大沉船事故、桐城盛源财富广场“3.21”较大建筑坍塌等事故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调查情况,全文发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

    7.价格和收费信息。省物价局发布《2013年安徽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标准》、《2013年安徽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涉农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和标准》。省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窗口收费项目清理和确认专项行动,取消6项不合理收费项目,并将审核确认的收费项目编制成手册,同时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8.征地拆迁信息。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信息公开渠道、范围、时限、发布格式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和时限,依法公布法规政策、房地产评估专家、全省工作动态,要求市、县(区)住建部门及时准确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评估机构名单等10个方面内容,引导公众参与征收补偿方案论证。

    9.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省教育厅认真部署和推进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全省121所高校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公布率和备案率均达到100%。省卫生厅对省直和三级共41家医疗机构的8项医院运行管理指标,包括次均门急诊医疗费用、CT检查阳性率、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比例、典型单病种例均费用等内容,实行季度公布,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医疗机构收费问题。

    (四)公开职权清单,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省政府部门、机构全面完成行政职权清理工作,共梳理审核行政职权5275项,依法确认3814项,清理取消1461项。确认后的行政职权逐项编制“权力运行图”,编印《安徽省省级行政机关行政职权目录汇编》(共三卷)和部门行政职权目录、流程图分册,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向社会公布。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精简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和服务项目的实施部门、设立依据、申报条件、要件材料、承诺时限、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和投诉渠道等,动态公开审批办理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工作举措,提升公开实效。全省扎实开展“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组织力量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编码问题,稳步推行省、市、县、乡四级政务公开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完成了《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草案稿起草工作,并列入2014年省政府行政规章(实施类)制定计划。省级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房、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顺利实施。组织开展市、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工作培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努力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强化工作督查,部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和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集中督查。完善绩效管理办法,在邀请网民打分、第三方独立测评的基础上,首次委托安徽调查总队开展全省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调查,进一步扩大知情者参与范围和监督力度。

    一年来,各地、各部门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特别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公信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的2013年省级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安徽省政府透明度在全国排名第二。第12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显示,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指标名列全国省级单位第三。根据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开展的全省政务公开满意度专项调查,安徽省政务公开社会公众满意度得分为88.4分,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专栏。2013年,全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9万条,比上年增长32.2%。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和部分中央驻皖单位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4万条,同比增长21.8%,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4023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4110条,行政执法信息13692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77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54条,招标采购信息1922条,部门动态、公告和新闻发布等其他信息3.97万条。增幅最快的是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招标采购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分别达到了177%、49.8%、41.2%,公开内容更加优化,质量不断提升。各级信息公开主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6401个,形成覆盖省、市、县、乡(镇)四级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访问量达到2.38亿人次。

    各市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全年主动公开信息56.03万条,县、区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信息102万条,乡、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40.47万条。

    (二)政府公报。《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发行26.4万份,单期发行量达1.1万份,内容包括政府文件、政务动态、人事任免和省情介绍等,公报要目及时在《安徽日报》显著位置刊登,同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电子版供读者查阅,大力推行机场、火车站、新华书店以及报刊零售点提供政府公报免费查阅服务。各市政府公报发行总量达41.6万份。

    (三)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2次,省直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167次,及时发布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经贸文化科技等方面重要信息。各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32次,主动公开重大活动情况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全省共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2382个。全省档案馆、图书馆开辟专门区域作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查阅和打印、复印等设备,为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五)政务服务中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充分发挥集中办公、贴近群众的优势,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发布和查阅设施,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信息,推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的过程和结果公开。同时,中心各窗口普遍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方便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增强公开的及时性、互动性和实效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开发了安徽民营企业掌上服务平台手机APP应用。省农委在全国农业系统首创了“安徽农村手机报”,每天一期免费发送近20万用户,第一时间发布三农信息。省统计局制定《安徽省统计局政务微博管理办法》,规范发布内容、发布形式、发布流程、安全保障等内容,开通“安徽统计”政务微博、微信,以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等形式,动态公布最新统计信息。池州市政府开通“池州发布”政务微博、“民声在线”论坛,及时发布重大政策、民生信息。铜陵市政府开通“铜陵发布”,投入使用“幸福铜陵一点通”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机,方便群众及时便利获取各类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10件,比上年增长83.8%。省政府及其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7件,对申请答复600件,同意公开381件,同意部分公开20件,不予公开22件,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177件。

    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93件,对申请答复3489件,同意公开2748件,同意部分公开433件,不予公开152件,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156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未收到也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和行政诉讼案件,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申请40件,其中受理40件,办结3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5件,纠错2件, 其它情况9件;市、县政府及其部门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51件,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5件,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申请23件,其中受理23件,办结23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0件,纠错11件,其它情况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省各地、各部门在提供信息时均未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省政府明确省政府办公厅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省政府办公厅设立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全年专项工作经费340万元。省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办公室承担。各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不一,组织、协调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主要由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 办(政务服务中心)或监察部门承担。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约3980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回应公众关切不及时、不主动、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较为薄弱、依申请公开处理难度加大、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加、运用改革创新的思路还不够等问题。2014年,将采取以下措施着力加以改进:

    一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全面公开行政权力目录和运行流程图。积极探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置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权力行使结果公开。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政府预算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项目,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详细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着力做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保障房分配、医疗服务收费、高校招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信息公开、公示。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做好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探索逐步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把政府新闻发布厅建设成政府重要信息发布的主要场所;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建立专家解读机制,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四是深化基层信息公开。各地要在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代办点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通过信息公开网站、数字电视、公告牌、明白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第一时间公开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涉农专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农村养老医保低保等信息,实现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到、能监督”。

    五是完善保障措施。出台《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行为。组织开展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全面完成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工程。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组织系统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评办法,建立多元化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8日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 位

   数 量

    全省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万条

    204.9

    其中:1.省政府及部门、机构和部分中央驻皖单位

    万条

    6.4

    2.市政府及其部门

    万条

    56.03

    3.县、区级政府及其部门

    万条

    102

    4.乡、镇政府

    万条

    40.47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指 标

   单 位

   数 量

    全省全年依申请公开受理

    

    4110

    其中:1.省政府及其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17

    对申请答复

    

    600

    同意公开

    

    381

    同意部分公开

    

    20

    不予公开

    

    22

    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

    

    177

    2.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493

    对申请答复

    

    3489

    同意公开

    

    2748

    同意部分公开

    

    433

    不予公开

    

    152

    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

    

    156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投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 位

  数 量

    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

    

    40

    其中:1.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数

    

    0

    2.行政复议数

    

    40

    3.行政诉讼数

    

    0

    市、县政府及其部门

    

    79

    其中:1.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数

    

    51

    2.行政复议数

    

    23

    3.行政诉讼数

    

    5

责任编辑: 满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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