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上海放宽赴台探亲停留时间和来往次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02 07:41 来源: 人民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据上海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消息,自4月1日起,上海放宽赴台探亲停留时间和来往次数。上海居民持“陪同来台”“随行团聚”等类多次有效入台许可提出申请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签发1—3年有效多次探亲签注。 

  与此同时,上海还推出赴港澳台通行证办理新规。上海居民在办理赴港澳台地区的相关证件时,可在不办理赴港澳台签注的情况下,单独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据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解释:“以前通行证和签注要同时办理,手续繁琐,办好签注后又不一定能按时出发,现在分开办理,可先办理通行证,申请人在确认行程后,再来办理签注,自由度更大了。”

  出入境申请“三表合一”也自4月1日起开始推行。(记者  郝洪)

责任编辑: 吕佳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