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创机电业有限公司一批价值28万人民币的货物在黄埔海关驻长安办事处顺利办结出口通关手续。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申报适用的是海关总署全新推出的“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方式,海关长安办当天就为企业办妥了所有的报关手续。这也是该办成功办结的首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业务。 “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是海关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基础上推出的一种更加便捷的通关方式,也是海关总署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的一个重要标志,主要适用于诚信等级较高的海关管理企业(海关管理的AA类企业)。自2014年5月1日起,“属地申报、属地放行”的通关模式还扩大到经营单位为A类且申报单位为B类(含B类)以上的企业的进出口货物。 据海关长安办通关一科负责人岳新颜介绍,自去年9月底,海关总署启动了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改革导向,对不同资信程度的企业实行差别化通关管理,实施包括“AA类企业的货物实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方式”、 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适用范围扩大至B类生产型企业的进出口货物等在内的多项通关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了海关通关监管工作的整体效能。 创机电业的负责人叶沛华说,现在,海关推出了“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方式,出口货物的申报、放行等手续在本地就能办结,省时又省力,确实给企业带来了便利。 “在海关长安办辖区企业中,目前可以享受‘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方式的AA类企业有19家。”岳新颜介绍,“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以直接向属地海关申请,经直属海关审批备案后便可实施新的通关方式。” 据统计,改革后黄埔海关辖区内200余家AA企业将可采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模式通关,17000余家进出口企业将直接从此次改革中受益。(林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