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生儿出生30天内要按规定办理出生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11 14:19 来源: 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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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甘肃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日前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甘肃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试行)》。凡在1996年1月1日后甘肃省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申领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应在新生儿出生后30天内为新生儿取好名字,按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实行一人一证一号管理,免费发放,严禁变相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擅自发放。(记者 赵汇)

责任编辑: 卢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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