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年全省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体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14 09:46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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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都应包括防治扬尘污染内容,未通过环评不得开工 

4月11日,安徽全省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召开,打响了扬尘治理攻坚战。目前,省有关部门及各地都将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作为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切入点,力争到2015年底前,全省建立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体系,到2017年,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状况明显改善。

  今年以来,安徽省政府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其中将建筑施工扬尘作为重点治理领域。3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明确了防治目标和重点任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及时出台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启动专项治理行动,召开防治现场会,在全省启用举报热线,促进建筑施工工地管理规范化、常态化,推进建筑扬尘防治工作。各地积极行动,在建筑垃圾运输、施工现场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制度措施。

  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重点,是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及相关运输等活动所产生的扬尘。目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正在制定和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技术规范,为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均将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纳入防治大气污染规划。根据要求,今后,所有建设项目环评都应当包括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内容,未通过环评的,不得开工建设。同时,加强工地源头、运输沿线和弃土场地管理,严格渣土运输市场准入,凡是运输建筑垃圾必须配备专门车辆,做到净车出场、封闭运输。(记者 吴量亮)

 

责任编辑: 卢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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