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何雨欣、侯雪静)记者1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公告,取消了15个纳税人填报使用的涉税文书报表。 此次公告取消的15个文书报表包括: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税务登记换证申请表,小额税款退税申请表,有奖发票兑奖申请表,发票真伪鉴定申请表,纳税申报方式认定申请表,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中国内地公民(包括华侨)基础信息登记表,外籍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基础信息登记表,变更自然人登记申请表,开具个人完税(费)证明申请表,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书,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等。 公告明确,自2014年5月1日起,各级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填报以上15个涉税文书报表。 税务总局表示,2013年以来,总局对现行涉税文书报表进行了全面梳理,本着便民、务实、审慎的原则,今后还将进一步清理、优化涉税文书报表,并分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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