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12家县级公立医院被确定为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县(市)。加上去年首批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目前,新疆已有42个县(市)位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联合印发的《关于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县的通知》,新疆库车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哈密市、新源县、于田县、乌恰县、精河县、阜康市、若羌县、鄯善县、富蕴县、莎车县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 按照统一部署,新疆将对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的基本情况、经济运行、服务提供等开展摸底调查和测算,积累基线数据。并针对当前县级医院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听取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细化政策措施,制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分解改革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新疆发改委医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目的,就是让县级医院回归公益性质,惠及患者,造福百姓。 据悉,此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涉及管理体制、人员编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财政投入、药品耗材采购等方面。 据介绍,今年3月,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50%以上的县(市),2015年全面推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