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总体部署,自治区于4月下旬至5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排查内容为各类企业和组织中存在的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和备案或与注册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未经批准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理财产品;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非法集资行为。 在此次排查活动中,各盟市人民政府和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将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展开拉网式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案件,及时分类处置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地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