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信管理部门和运营商将在“5·17”世界电信与信息社会日给所有手机用户一个惊喜:正式向用户提供双向码号携转业务,届时海南电信、海南移动、海南联通移动网用户均可自由携号转到海南省本地其他运营商网络。 本次号码携带的范围限定在海南省本地网内的移动用户电话号码,170(转售业务号段)、157和188号段(TD专用号段)的用户暂不参与号码携带业务。 携号转网也称作号码可携带、移机不改号,就是一家移动电信运营商的用户,无需改变自己的手机号码,就能转而成为另一家运营商的用户,并享受其提供的各种服务。自2009年开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的规划指导下,我国在天津、海南两地开始筹备实施携号转网试点。在海南执行单向转网政策,即中国移动的2G用户可以携带号码转移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2G用户则不可以携号转至中国移动2G网络。无论哪种情况均需经过转出的运营商确认,以便核实没有欠费或合约计划未到期等各种情况。 据悉,海南省于2010年11月正式启动了移动用户号码网间单向携带试验,截至2013年底,全省30536个用户申请号码携带业务,其中11667个用户成功携转。在海南省开展的单向号码携带试验范围为:中国移动除157∕188号段外的其他移动用户可以携号转网到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移动网络,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移动用户之间互不携转。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薛良燕介绍,海南省移动号码单项携带试验历时3年多,从实际效果来看,试验对于了解用户和市场对号码携带的反应与需求、优化电信市场竞争,得到用户和社会的广泛欢迎。 申请办理号码携带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号码携带的号码属于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携带的号段;(2)申请号码携带的号码已在携出方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3)申请号码携带的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4)申请人与携出方已结清申请日当月账单外的费用;(5)申请人与携出方签订有在网约定期限限制协议的,申请人应当事先与携出方解除在网约定期限限制;(6)号码携带可能影响与携出号码相关联的号码付费或资费套餐使用的,申请人应当事先在携出方办理相关业务变更;(7)两次号码携带时间间隔至少为120日。 用户申请号码携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代办申请时需同时持申请人以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用户申请时需同时持单位有效证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2)与申请号码携带的号码相对应的有效移动电话用户识别卡。 申请人办理号码携带业务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手机终端与不同制式移动通信网络之间的匹配;(2)业务切换期间可能会短时间影响正常通信;(3)号码携带成功后,仍需与携出方结清话费,在原网卡上的费用、积分、优惠等不能继续使用,(4)可在申请当日工作时间内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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