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5月17日电(记者 朱峰)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河北省高院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标准,编制出台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目录》,明确了法院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和公开的方式。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越飞介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目录》将司法公开工作进行系统阐述,内容贯穿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使公众全面深入了解司法裁判的程序、结果,了解法院管理制度与职能。司法公开目录共计50条,涵盖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六个方面,主要包括: 一是立案公开。明确在立案大厅设立立案、信访服务窗口,实现立案、诉讼引导、诉讼指导、风险提示、便民服务、材料接转、案件查询、举报投诉等“一站式”服务。 二是庭审公开。规范开庭公告、庭审旁听、重大程序事项告知等环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加网络直播等庭审公开方式。 三是执行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建立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便利当事人了解执行进程。 四是听证公开。细化公开听证案件的类型,明确听证前应公告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五是文书公开。依法、全面、规范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 六是审务公开。公布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人员状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基本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重要活动部署、规范性文件等信息。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 王越飞表示,《目录》呼应了新媒体时代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方式的要求与期待,审判流程信息、执行案件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等多方面工作内容利用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进行公开,极大丰富了社会公众获取司法工作的信息量和信息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