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施硬举措 2013年4项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5-21 09:20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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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保部通报,福建省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定结果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分别为63.9万吨、9.9万吨、36.1万吨、43.83万吨,分别同比下降3.19%、2.42%、2.76%、6.18%,均达到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列全国第一,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三年累计进度名列全国第9位。

    据介绍,为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福建省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硬措施。如,出台比国标更严格的行业排污标准,其中制浆企业比国家现行标准最高从严80%,造纸企业最高从严75%;严格执行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差别电价政策,全年共扣减脱硫脱硝电价款1137.89万元;建立水泥行业排放绩效评估机制,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政策研究等。2013年,全省共淘汰水泥熟料764万吨、铁合金0.216万吨、造纸67.89万吨、制革20万标张、印染23900万米、电力2.5万千瓦、煤炭49万吨。

    根据省政府去年出台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福建省将投入14.9亿元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同时,强化考核追责,把污染减排等环保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约谈9个设区市政府、53个县(市、区)政府领导,以及32个重点企业、18个省级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5个地方和2个企业(集团)实行环保限批。(记者潘园园 通讯员 曾咏发)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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