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南京开幕。江苏省委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委主任滕勇作的关于《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草案)》的说明。这是我国内地第一部关于港澳同胞投资保护和促进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适应CEPA框架下深化江苏与港澳地区全方位交流合作的需要,突出了对港澳同胞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对港澳同胞投资者及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社会保险、子女就学等工作和生活待遇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相关争议处理和纠纷解决的机制,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会议听取了江苏省气象局局长翟武全作的关于《江苏省气象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的说明。 《条例(草案)》以国家气象法为依据,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职责,设立了气候资源区划编制管理制度、监测分析评价制度以及气候可行性制度,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代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工作,把规范行政处罚、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效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现象仍然存在,执法体制机制没有完全理顺,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执法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报告从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深化执法改革创新、强化执法监督制约、完善配套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江苏省科技厅厅长徐南平受江苏省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推进创新型江苏省份建设情况的报告,汇报了近年来江苏省创新型江苏省份建设的主要做法、成效以及进一步深化创新型江苏省份建设的主要思路和重点举措。2013年,江苏省区域创新能力连续五年位居全国首位,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7.5%,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年均增长率列全国第一,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数量居全国第一,研发人员超过60万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42%。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陈震宁受江苏省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汇报了我江苏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进程、指导方针与阶段目标、主要任务与工作重点、政策创新与推进机制。2013年,江苏省城镇化率为64.1%,高出全国10.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提高到32538元和13598元;83%的乡镇实现城乡统筹区域供水,江苏省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并轨。 会议听取了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作的关于《江苏省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江苏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及江苏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赵耿毅作的审查报告。根据这一方案,江苏省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174亿元,较上年增加21亿元。 会议还听取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赵鹏、刘永忠,秘书长吕振霖出席会议。副江苏省长史和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江苏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记者 王晓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