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4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湖南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湖南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汇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主持会议,副主任刘莲玉、蒋作斌,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 2014年,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总规模为4000亿元,分配给湖南省的额度为183亿元,比上年增加29亿元,增长18.8%。会议指出,债券资金要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和经常性支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尽力增加转贷市县的债券规模,帮助市县缓解公共工程建设融资难题。要严格落实《湖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会议还听取了湖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贯彻实施办法情况的汇报,湖南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关于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和清真食品管理情况调研情况的汇报,湖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有关报告审议意见中涉及政府工作的建议函办理情况及审议意见的报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情况报告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决议》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及审议意见的报告,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关于《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 向健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