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5676元。折成月薪,平均每月3806元。 这是对全国87万家法人单位调查的结果。这里的工资,是税前工资总额。面对这样的数据,每个人可能感受不同。网上有人“吐槽”,说自己又“被平均了”。 这次数据发布的一个亮点,是首次发布了不同岗位工资情况。调查单位的就业人员按岗位分为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5类。调查结果表明,不同岗位工资差别较大,其中,单位负责人平均工资最高,为107374元,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35倍;商业、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最低,为39322元,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86%。再进一步细分,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企业类型之间平均工资差别也不小。 怎样看待这些差距?差距确实存在,也应该存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市场主体互相竞争,相互博弈。总体上说,工资差距的存在,是市场规律发挥作用的结果。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人是资源,资金也是资源,劳动力的价格由市场说了算。 分析表明,工资差距的成因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行业经济效益等密切相关。例如,从地区看,东部经济最发达,平均工资也最高;从行业看,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盈利良好,工资水平也位居前茅,而农、林、牧、渔业利润微薄,工资水平最低。 当然,这样分析,并不是说工资水平差距较大理所应当、完全合理。从全国来看,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资增长机制,缩小行业差距,着力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性收入,这些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