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调研组近期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研,了解“十二五”期间民贸政策执行和民族贸易企业认定管理的基本情况,以及民族手工业现状。调研组一行前往该区部分地州、县市、乡镇,通过座谈、讨论,听取当地汇报等形式了解民贸政策执行及管理情况,深入乡村、民贸民特企业了解民贸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委副主任王海清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对新疆的民贸工作给予肯定,尤其对伊犁州民贸工作给予赞誉。调研组认为,一是伊犁州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建立了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发展的意见》,规范民贸县民贸企业的认定范围和管理权限;二是州民委在民贸工作中指导思想明确,在贯彻落实民贸优惠政策的同时,时时刻刻关注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时时刻刻为少数民族群众着想,在少数民族群众就业、生活保障、农牧民增产增收、民贸民特企业发展上为当地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并与当前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企业的普遍认可;三是民贸民特企业发展目标清晰,在优惠政策的扶持下,全州81家民贸,35家民特企业销售总额2013年达到30.95亿元,其中33家民贸企业年销售额超过千万元,占全州民贸民特企业总数的40.8%。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坚持了“两个服务”,一个是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伊犁州民贸企业大部分是农牧副产品收购、加工、储藏、销售型企业,农牧产品的收购、生产、转化提升了附加值,带动少数民族农牧民增收致富,解决少数民族就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州民贸民特企业少数民族职工占总人数的64.7%;一个是为党的民族工作服务,那就是“共同团结,共同发展,共同富裕”,民贸民特企业都应该争当民族团结创建模范单位。 调研组一行还考察了部分少数民族特色手工业加工、制作企业,对各地为少数民族群众就业作出的努力给予了肯定,同时对这些小微企业提出要不断加大扶贫力度,通过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典型树立、强化服务措施等提高企业规模,成为少数民族家庭增收致富的生力军。 调研组对该区民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交换了意见,对新疆这样一个特殊地区,迫切需要国家民贸优惠政策的大力支持表示了理解与支持,表示将这些意见建议带回去认真研究,及时反映。 国家民贸优惠政策近年来在新疆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区各级党委、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及相关行业严格执行民贸优惠政策,学习贯彻并落实好民贸优惠政策,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与制度,在组织机构、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的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出台民贸工作的制度、措施、办法,及时协调民贸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部分地州也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发展意见规范民贸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