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对见义勇为人员实施救助。记者6日从海南省委政法委召开的见义勇为牺牲伤残特困人员救助座谈会上获悉,在中央财政拨给海南省见义勇为服务中心2014年救助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发展示范项目专款基础上,今年海南省将配套资金102万元,在全省范围开展百名见义勇为牺牲伤残特困人员救助活动。 据悉,本次救助活动的救助对象是1988年以来,受到全国、省、市、县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中英勇牺牲、致伤、致残及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或人员。其中,救助对象是城镇居民的,其家庭人均收入要低于上年度海南省城镇人均收入;救助对象是农村居民的,其家庭人均收入要低于上年度海南省农村人均收入。救助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据估计,从1988年至今,海南共涌现出400多位见义勇为人员。本次救助活动将持续到11月底,这是海南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对见义勇为人员实施救助,也是对见义勇为人员实施救助金额最多、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 三种救助方式 1.发放救助金 2.赠送康复器材 3.组织志愿者对见义勇为特殊困难家庭开展社会服务(记者 金昌波 通讯员 肜群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