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至11日,辽宁省在丹东、本溪两市召开全省“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现场会,重点考察农村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治理,房、水、路等设施改造,农村绿化、亮化、生态化水平的提升等。 2013年,辽宁省出台《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截至目前,全省完成农村环境治理行政村2999个,占全省总数的28%;达标乡镇238个,占全省总数的23%。辽宁省农村环境治理初见成效。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和国家《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精神,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宜居乡村建设。从2014年开始,辽宁省将实施“百千万宜居乡村创建工程”,到2017年,全省创建100个“宜居示范乡”、1000个“宜居示范村”(美丽乡村)、1万个“宜居达标村”,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宜居乡村”建设。 副省长赵化明出席现场会并带队考察部分村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