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部门一年移送污染案件108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6-13 10:13 来源: 福建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记者从6月12日召开的福建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获悉,6月13日起至11月底,福建省范围内将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至2014年,福建省已连续12年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2013年,福建省出动执法人员65151人次,检查企业24813家,福建省共组织专项督查30多次。截至2014年5月底,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已立案处罚违法排污案件700余件,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49个,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环境刑事责任案件108件,超过前10年总和。

    2014年专项行动将重点检查电力、水泥、钢铁、平板玻璃、焦化、船舶等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严重超标排污、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电力企业,一律按规定扣减环保电价;对钢铁、玻璃企业脱硫效率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一律执行差别电价。(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曾咏发)

责任编辑: 杨程新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