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250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2.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0560亿元,增长9.9%。1-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032亿元,同比增长12.1%。其中,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1435亿元,增长53.2%。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5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8401亿元,同比增长12.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849亿元,增长13.9%。1-5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89014亿元,同比增长11.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4018亿元,增长13.1%。 按消费形态分,5月份,餐饮收入2247亿元,同比增长11.0%;商品零售19003亿元,增长12.7%。1-5月份,餐饮收入10728亿元,同比增长10.2%;商品零售92304亿元,增长12.3%。 在商品零售中,5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9650亿元,增长10.1%。1-5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46611亿元,增长10.1%。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3年5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4年5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