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工商登记改革放飞青年创业梦想
改革就是要激发生产力,适应生产力发展。新兴生产力,特别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以及大学生青年创业企业,他们没有厂房、土地,没有多少固定资产,但这些企业有智力、有创造性,他们代表着新兴的生产力方向。怎么激发青年人的创业创造的梦想?怎么推动这么一批企业发展,是政府的责任。
本届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抓手,通过简政放权,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使政府职能回归本位,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今年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改革决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主旨就是要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使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青年人以最低的条件进入市场。
市场准入“松绑”,为青年创业制定了低门槛的宽松政策。与改革前的高门槛、繁琐的注册登记制度相比,改革后的工商登记制度,不仅放宽了市场准入“门槛”,还为青年创业“量身定制”相关政策。“先照后证”、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住所与经营场所分别、年检制改年报备案制,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被业界称为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青年创业者的“特大利好”。
实施改革以来的三个月数据显示,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大幅降低,民间投资热情持续高涨,各地新登记企业出现“井喷式”增长,特别是代表新兴生产力发展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成为带动青年创业和就业的“主引擎”。
以厦门为例。厦门市从今年1月1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全国试点改革城市之一。截至6月上旬,新登记市场主体3.5万户,是去年同期新登记数量的80%,全市累计实有市场主体28.15万户,其中98%的新设立内资公司选择“零首付”,小微企业投资创业的热情被大大激发。与此同时,新增就业人数13.8万人,是去年全年新增就业的76.8%。
法治护航,为青年创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习总书记提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有于法有据”。国务院在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同时推行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改、废工作,把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立法做好顶层设计、引领改革进程、推进科学发展,保证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据了解,《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将于近期颁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行政权力必须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同时也要依法规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为。
当然,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绝不是只放不管,而是放要放的坚决,管要管的合理。李克强曾指出,对市场主体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相关法律制度先行,就是让市场主体“有的放肆”,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如此也为广大的青年创业者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诚信经营,为青年创业营造了注重商誉的社会风气。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企业之福,是青年之机。当然,对大量小微企业的青年创业者来说,不仅要能够顺利进入市场,还需要有一个相对公平的市场。
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而不是让关系、政商资源等非市场因素大行其道,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是国务院简政放权一以贯之的思路。
鱼目混杂的市场交易,对于初次创业的青年而言,常常需要付出“高昂的学费”。这次推行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一方面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的自我管理、行业协会自律和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让不合规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同时,个人可以直接查询与其他往来业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信用情况,保证业务往来更放心,也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
诚信经营,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是企业做大做久的基本保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从信息共享入手,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让公众的自治意识和共治意识得到增强,让信用约束深入人心,让商誉成为市场经济的“通行证”。
改革年代是快速变动、深刻变化的时代,也是青年人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时代。生活从不眷顾墨守成规、安于现状者,也从不青睐坐享其成、不思进取者,而是把更多机遇留给敢于开拓进取、善于革新创造的青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就是广大青年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建功立业的宽广舞台。
不改革,非青年。唯改革,才青年。广大的青年朋友,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时不我待,放飞心中的梦想,创业自强! (中国青年网评论员周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