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6-19 09:37 来源: 人民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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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主办的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改革推进会在哈尔滨举行,拉开了黑龙江省“两大平原”金融改革的启动大幕。

黑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郝会龙在主持会议时指出,黑龙江作为全国最大的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生产基地,在扩大农产品供应、保障全国粮食安全方面一直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13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黑龙江省“两大平原”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现代农业和农村金融发展提供了一块试验田。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关系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系列热点和难点问题,与相关部委密切协调,积极争取在一些关键改革措施上先行先试,做了大量工作。今年5月,《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改革方案》从十一个方面对“两大平原”金融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不仅对“两大平原”现代农业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全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和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在发言中强调,黑龙江拥有丰富的耕地、水、林木、草原和湿地资源,“两大平原”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高,在推动农村土地集约使用和农业现代化上具有明显优势,以黑龙江为代表的现代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的加快发展,对农村金融发展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积极探索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发挥“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合力,在人民银行、中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共同深入调研基础上,出台了《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改革方案》。

潘功胜要求从四个方面推进“两大平原”金融改革工作。一是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样性、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大中型金融机构要以“两大平原”现代农业金融改革试验为契机,进一步调整发展战略。扩大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等金融服务领域,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的竞争性供给。要继续通过分类改革,围绕充实资本、完善治理、提升能力的改革目标,将农村信用社发展为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要求,资本充足、合规稳健的社区性现代金融企业。

二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抵押难、担保难是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重要症结。人民银行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把近年来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农村土地抵押担保等有效做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视利用证券、期货、担保、保险等多种金融手段,有效提升农村金融产品的附属功能,分散风险,降低成本。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大灾保险分散机制。

三是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和支付体系,夯实农村金融服务基础。通过真实有效的信用评估,快捷安全的支付服务,流动便利的要素市场,向更多农民提供多渠道、低成本的基本金融服务。

四是加强政府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的政策支持与协调配合。金融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激励安排,完善以财政、税收、货币、监管和产业政策有机结合的长期化、制度化的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并和政府部门一道改善实施环境。

黑龙江省委副书记陈润儿回顾和总结了黑龙江省近期已经开展的工作,就扎实落实金融支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的改革推进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从发挥政策合力、优化金融生态、加强金融监管、做好试点示范等多个方面着手,密切协调配合,促进发展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完善涉农风险管理,完成好金融支持黑龙江现代农业发展的各项改革任务。

陈润儿指出,要加强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的统筹,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二是要注重政策支持,推动改革创新。三是要建设信用体系,优化金融环境。三是要搞好试点示范,带动全面发展。人民银行及国家五部委和我们省人民政府一起制定的《金融改革方案》,金融组织的创新必须先经过试点,担保方式、服务产品的创新要按照金融改革的方案有序地推进,尽快地发挥效益,金融组织创新的试点县市,要在省金融办的指导下,精心组织,认真试点,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地报告,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要加强预测,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使金融试点安全、有序地推进。

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代表,和黑龙江有关市、县(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金融机构负责人共计160余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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