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14年6月1日实施,为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开展落实,从6月19日起,自治区食药监局对“五整治”交叉检查开展督查检查。 当天下午,专家组对南宁市食药监局、南宁市靖佳义齿医疗器械公司、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了督查检查。据介绍,此次检查主要针对各地开展整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5种行为,重点督查义齿生产企业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生产行为、医疗机构使用无证体外诊断试剂行为等。督查人员将针对企业、医院在医疗器械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管,以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老百姓的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