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山西“3.1”特别重大车辆燃烧事故和吉林市“3.5”重大车辆燃烧事故教训,结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4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部署,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商务、教育、质监、工商部门在全省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7月1日,召开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基础上,将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以下简称“三客一危”)、校车、通勤车以及机动车维修、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全部纳入活动范围。活动由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地安委会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专项行动从7月开始到年底结束。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强化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解决道路运输企业“明包暗挂、包而不管”的问题,规范“三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加强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使用和动态监管,进一步深化“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客车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加强校车管理、加强通勤车的管理。(二)强化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管理。保证安检机构依法、客观、公正地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不得出具虚假检验结果,防止不合格车辆上路。(三)强化报废机动车拆解市场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交易或进入市场交易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严禁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执法力度,要以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险化学品等运输车辆为重点,严厉打击和纠正“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章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