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政府决定在2014年年初压减省直部门一般性支出10%的基础上,再次按10%的比例压减2014年省直部门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业务管理费和工作经费等经费支出。
据了解,压减下来的资金将用于购买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等支出。此次压减的支出以后年度不再恢复,并且以压减后的规模作为以后年度预算测算和安排的基础。(记者 谢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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