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7月16日电(记者邰晓安、郭圻、涂洪长)盛夏时节,站在闽东福安市溪尾镇的溪尾桥上,迎面是波光粼粼的海水,蓝天白云倒映在穿城而过的水面。很难想像,两年前,这里还是水面垃圾乱漂、岸上污水横流的景象。 溪尾镇地处福建福安沿海,近年来,随着沿海生活垃圾、海上作业废弃物、工业废弃物等垃圾漂流入海,海漂垃圾污染着海洋生态环境;加之镇上群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水上岸边垃圾堆放,以往福安全市各乡镇环境卫生评比,溪尾镇名次经常排在最后。 “用海,更应爱护海!”溪尾镇党委书记蔡龙玉说。2012年底,溪尾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2013年,溪尾镇投入海漂垃圾清理专项资金60多万元,通过清理大米草、种植红树林、引入“封闭海湾生态修复项目”等方式改善海洋环境。 为从源头杜绝海漂垃圾,溪尾镇一方面在重点地段组建海上保洁队伍,每月逢大潮打捞清理海漂垃圾;另一方面在沿海各村配齐垃圾桶及保洁员,引导群众将垃圾集中放置。该镇还设立“典范台”和“曝光台”,调动群众参与海洋环保积极性。 经过整治,溪尾镇的海洋和城镇面貌焕然一新。2014年,溪尾镇被评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 福建是我国海洋大省,全省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3752公里。守护好“碧海银滩”,是实现福建“百姓富、生态美”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推进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中,“开发与保护”并重,越来越成为福建各界共识,全省各地持续开展清洁海洋行动,取得实效。 福建漳州市对全市重点滨海旅游区、养殖区、渔港和临港工业集中区海洋环境开展重点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海域二类水质面积达到70%以上。 泉州市则将海洋保护纳入考核,在该市印发的《2013年县(市、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中,海洋环保责任目标考核成绩30分。目前,泉州红树林种植面积达7000多亩,成为我国东南沿海人工种植红树植物面积最大的区域。 据了解,2009年以来,福建持续投入7000余万元用于区域海洋环境整治。2010至2012年,福建省先后制定并印发海洋环保法律法规20多部,规划12部,对保护海洋政策法规体系进行逐步完善。 清洁海洋、保护海洋需要全民参与。近年来,福建省开展“公众开放日”“清洁海岸行动”“大手拉小手”“海洋杯”自行车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共护海洋。 经过持续整治,2013年,福建全省近岸海域第一、第二类水质面积比例达63.9%,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